慢性病、大病办理流程
时间:2016-09-21 10: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一)慢性病办理流程: 一、以下十五种慢性病患者可以申请慢性病,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肺心病 肝硬化 冠心病 精神病 血友病 高血压(Ⅱ期) 糖尿病(合并症) 中风后遗症 子宫内膜异位症 重症肌无力 系统性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 阻塞性肺气肿 慢性心源性心脏病 帕金森氏综合症 二、申报慢性病患者于每年12月份前在医管服务大厅填写慢性病申报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1、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或出院小结复印件(经结算股签名盖章); 2、相应病种的各类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医保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慢性病审批: 每年12月份请专家对慢性病患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鉴定审批,审批公示通过后次年1月份制卡发卡,然后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二)三大疾病(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办理流程: 患者提供相关病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等及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在医管服务大厅直接办理,公示合格后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咨询电话:0712-5259931 安陆市医疗保险局医管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