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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就诊须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健康扶贫及医疗保障扶贫的重要精神,着力解决好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就医秩序,做到在严格落实医保政策的同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费用控制

1)医疗机构要认真核实住院患者的真实身份,做到人证相符,严防冒名住院和违反分级诊疗原则住院,严格把握入、出院指征,杜绝挂床住院、压床住院、摞床住院和将门诊患者换串升格住院治疗,严厉惩治用各种手段诱导住院,杜绝大处方、滥检查,杜绝“小病大养”现象,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公示率达100%。

二、落实保障政策,规范报销流程

1)贫困人口就医时,应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手续,与医疗机构签订就诊和结算协议。

2)入院时先只缴纳住院起付线。

3)出院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待遇,并按政策结清个人自付费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开展督导

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履行健康扶贫牵头责任,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加大对医疗机构执行健康扶贫和医保政策的督查力度,在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四位一体”保障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医疗就诊行为,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

 

安陆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