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疾病待遇及申报程序的通知(1)(4)
时间:2018-11-01 09: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4. 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血液病专科医院、三级妇 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材料。 以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同时具备才能确认。 四、 血小板减少症 1. 血小板计数<100X1CT9/L。 2. 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成熟障碍主要表现为幼稚型和(或)成熟型无血小板释放的巨核细胞比例增加,巨核细胞颗粒缺乏,胞质少。 3. 有皮肤出血点、瘀斑和(或)粘膜出血等临床表现。 4. 具有以下五项中任何一项:①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有效;② 脾切除有效;③血小板相关抗体(PAlg、PAC3)或特异性抗血小板抗体阳性;④血小板寿命缩短;⑤排除其他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其 他免疫性疾病以及药物因素等。 以上四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五、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 男性 HGB>185g/L、女性>165g/L。 2. 骨髓活检示三系高度增生伴多形性巨核细胞。 3. 有JAK2突变。 4. 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血液病专科医院、三级妇 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材料。 以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确认。 六、 血友病 同时具备以下三条者: 1. 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可呈自发性,或发生于轻度外伤、小手术后,易引起血肿及关节畸形。 2. 实验室检查:①CT正常或延长;②APTT延长,PCT正常 或缩短,STGT多异常;③TGT异常,并能被钡吸附正常血浆纠正;④F1或FK缺乏。 3. 提供近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实验室检查结果。 七、再生障碍性贫血 有贫血、伴有出血、感染和发热等症状,同时具备以下四条者: 1. 血象检查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比 < 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2. 骨髓象检查多部位穿刺涂片呈现增生减低,粒系及红系细胞减少,巨核细胞很难找到或缺如。淋巴细胞、浆细胞、组织嗜碱细胞相对增多。骨髓穿刺物中骨髓颗粒很少,脂肪滴增多。 3. 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4. 提供近三月内血象检查结果提示处于治疗期。 八、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慢性重型肝炎出院后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需要在门诊继续治疗。 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方可确认。 九、系统性红斑狼疮 以下11条诊断标准,符合其中四条或四条以上者: 1. 颊部红斑固定红斑,扁平或隆起,在两颧突出部位。 2. 盘状红斑片状隆起于皮肤的红斑,粘附有角质脱屑和毛囊栓;陈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3. 光过敏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或医生观察到。 4. 口腔溃疡经医生观察到的口腔或鼻咽部溃疡,一般为无痛性。 5. 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的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6. 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 肾脏病变尿蛋白 >0. 5g/24小时或十+ +,或管型(红细 胞、血红蛋白、颗粒或混合管型)。 8. 神经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乱。 9. 血液学疾病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 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后者包括抗心磷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阳性、或至少持续6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的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11.抗核抗体在任何时候和未用药物诱发“药物性狼疮”的情况下,抗核抗体滴度>1:320。 十、重症肌无力 1. 临床表现某些特定的横纹肌群肌无力呈斑片状分布,表现出波动性和易疲劳性,肌无力症状晨轻暮重,持续活动后加重,休息后缓解、好转。通常以眼外肌受累最常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