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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疾病待遇及申报程序的通知(2)(3)

4. 失语。

5. 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

6. 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1、2条为必备条件;同时至少具备3、4、5、6条中的任意一条方可确认。

九、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糖尿病诊断明确,检查、治疗资料齐全,出现以下一条临床表现者:

1. 肾脏并发症须具备四项:①慢性肾功能不全,②蛋白尿0.5g/24h③血清肌酐177umoI/L④尿素氮14. 3umoI/L

2. 眼并发症须具备两项:①眼底检查:出现微动脉瘤和(或)小出血、伴有或不伴有渗出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改变,②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检查证实。

3. 糖尿病足。

4. 糖尿病心肌病。

5. 并发脑血管意外等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

十、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病)

1. 有震颤(常为首发症状)、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异常、口、咽、腭肌运动障碍等症状;有弥散性路易体病DLBD)、肝豆状核变性、亨廷顿舞蹈病、多系统萎缩、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质基底节变(CBGD等其它神经变性疾病。

2. 排除癔症性、紧张性、老年性震颤。

H-一、癫痫

1. 至少有一次以上无固定原因的癫痫发作,必须要有相应的病史记录。

2. 有增加以后发作倾向的脑部持久性改变,即存在脑部慢性功能障碍,或出现相应的神经生物学、认知、心理学及社会学方面的改变。

3. 有脑电图等电生理或神经影像学检查(CTMRI等)报告的依据。

4. 需门诊长期维持治疗。

除第2条外,其他三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十二、肝硬化

1. 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疽,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 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 门静脉高压症状①脾肿大及脾尤;②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 放;③腹水。

3. 体征肝肿大,质地坚硬,边缘较薄,晚期可缩小。

4. 影像学检查可显示肝脏大小,外形改变和脾肿大;门静脉高压症时可见门静脉,脾静脉直径增宽,有腹水时可发现液性暗区。

必需同时具备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及影像学检查异常才能确认为门诊慢性病。




   门诊重症疾病准人标准

   一、 重型精神病

   同时具备以下三条者:

         1. 有重型精神疾病史。

2. 符合CCMD-3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中重性精神病界定条 件。

3. 经两名医师(其中一名为副高级别以上医师)确诊,病情迁延不愈,病期大于或等于2年的。

    二、 脑瘫

1. 有明确的妊娠期、新生儿期的高危因素,如早产、难产、产后 窒息等。

2. 以运动功能障碍为主的神经系统异常表现,或相应的并发症,如肢体瘫痪、功能障碍、智力低下、癫痫、失语、斜视等。

         3. 体检有相应的异常体征,姿势反射异常、病理反射、畸形等。

         4. CTMRI示脑组织有异常。

   以上四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三、 地中海贫血

1. 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贫血,以小细胞低色素性红细胞、靶 形红细胞为多见,有黄疸、肝脾肿大或发育障碍。

     2. 实验室检查显示红细胞脆性降低,骨髓红系细胞增生,铁粒幼细胞增多,血红蛋白A2轻度增多或有异常血红蛋白;或DNA分析确诊基因缺陷。

3. 家族调查中,父母有遗传证据。

4. 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血液病专科医院、三级妇 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材料。

以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同时具备才能确认。

四、 血小板减少症

1. 血小板计数100X1CT9/L

2. 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成熟障碍主要表现为幼稚型和(或)成熟型无血小板释放的巨核细胞比例增加,巨核细胞颗粒缺乏,胞质少。

3. 有皮肤出血点、瘀斑和(或)粘膜出血等临床表现。

4. 具有以下五项中任何一项:①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有效;② 脾切除有效;③血小板相关抗体PAlgPAC3)或特异性抗血小板抗体阳性;④血小板寿命缩短;⑤排除其他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他免疫性疾病以及药物因素等。

以上四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五、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 男性 HGB185g/L女性165g/L

2. 骨髓活检示三系高度增生伴多形性巨核细胞。

3. JAK2突变。

4. 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血液病专科医院、三级妇 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材料。

以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确认。

六、 血友病

同时具备以下三条者:

1. 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可呈自发性,或发生于轻度外伤、小手术后,易引起血肿及关节畸形。

2. 实验室检查:①CT正常或延长;②APTT延长,PCT正常 或缩短,STGT多异常;③TGT异常,并能被钡吸附正常血浆纠正;④F1FK缺乏。

3. 提供近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实验室检查结果。

七、再生障碍性贫血

有贫血、伴有出血、感染和发热等症状,同时具备以下四条者:

1. 血象检查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比 < 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2. 骨髓象检查多部位穿刺涂片呈现增生减低,粒系及红系细胞减少,巨核细胞很难找到或缺如。淋巴细胞、浆细胞、组织嗜碱细胞相对增多。骨髓穿刺物中骨髓颗粒很少,脂肪滴增多。

3. 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4. 提供近三月内血象检查结果提示处于治疗期。

八、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慢性重型肝炎出院后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需要在门诊继续治疗。

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方可确认。

九、系统性红斑狼疮

以下11条诊断标准,符合其中四条或四条以上者:

1. 颊部红斑固定红斑,扁平或隆起,在两颧突出部位。

2. 盘状红斑片状隆起于皮肤的红斑,粘附有角质脱屑和毛囊栓;陈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3. 光过敏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或医生观察到。

4. 口腔溃疡经医生观察到的口腔或鼻咽部溃疡,一般为无痛性。

5. 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的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6. 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 肾脏病变尿蛋白 >0. 5g/24小时或十+ +,或管型(红细 胞、血红蛋白、颗粒或混合管型)。

8. 神经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乱。

9. 血液学疾病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 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后者包括抗心磷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阳性、或至少持续6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的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11.抗核抗体在任何时候和未用药物诱发“药物性狼疮”的情况下,抗核抗体滴度>1:320。

十、重症肌无力

1. 临床表现某些特定的横纹肌群肌无力呈斑片状分布,表现出波动性和易疲劳性,肌无力症状晨轻暮重,持续活动后加重,休息后缓解、好转。通常以眼外肌受累最常见。 (责任编辑:admin)